惠水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测评公告
根据《惠水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惠水县2022年度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5名,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共有符合报名条件进入测评环节考生26人,为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测评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原则
测评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拔教育人才。
二、测评对象
详见《惠水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测评工作安排
(一)测评方式
测评分为微型课试教、微型课试教与体育专项测评相结合两种方式进行,报考心理健康教师职位和高中英语教师职位考生仅采用微型课试教方式测评,报考体育类职位考生采用微型课试教和体育专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试教占测评总分50%,体育专项测评占测评总分50%,即“考试总成绩=测评成绩×50%+体育专项测评成绩×50%”)。以上测评按工作方案要求对报考不同职位考生分别进行测评。
1.试教(20分钟)
采取20分钟微型课试教方式进行。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测评顺序后,根据测评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30分钟)(此环节不评分),然后进行试教(20分钟),评委考官根据试教予以评分。
2.体育专项测评
按要求到测评点抽签确认测评顺序,根据体育类考生相关测评要求分类进行体育专项测评,考官按相应体育专项测评办法予以评分。详见本公告附件2和附件3。
(二)测评时间及地点
1.测评时间:2022年8月17日
所有考生须于测评日上午8:00前到达测评考点,进入相应候考室参加现场抽签报到,参加微型课试教,未按时到达者,视为放弃。
体育类考生参加完上午的微型课试教后,于当日下午2:30分前到达测评考点,进行相应体育专项测评,未按时到达者,视为放弃。
2.测评地点:惠水县第七小学(惠水县城北新区民中桥旁)
3.测评形式:上午:微型课试教(所有考生)
下午:体育专项测评(体育类考生)
(三)测评试题:试教测评试题由考官现场出题,出题范围为所报学段学科对应的贵州省现行统编教材。体育专项测评由考官根据相关专项测评方法进行测评。
所有测评项目总分均为100分(其中体育类考生分数按试教分数*50%+体育专项测评*50%折算)
(四)测评程序
1.测评顺序。考生测评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按同一职位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进入相应测评室参加测评,如遇同一考场有两个以上学科,先抽取学科测评顺序。体育专项测评由考官根据相关测评方案进行测评。
2.成绩公布。测评成绩由主考官签名负责,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现场公布。测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以上(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招聘程序下一环节。
五、防疫要求
根据《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要求,参加我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招聘测评考生入场检测时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测试:
(1)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提供纸质档);
(5)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纸质档或电子档均可)。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之签订引进意向书。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次中小学教师引进有关事宜都将发布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hs.gov.cn/),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4-6221862(县人社局)
0854-6230332(县教育局)
附件1:惠水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惠水县2022年引进中小学体育教师乒乓球专项体能测评方法.docx
附件3:惠水县2022年引进中小学体育教师花样跳绳专项体能测评方法.docx
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原文标题:惠水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www.gzhs.gov.cn/xwdt/tzgg/202208/t20220811_76071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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